海南調整中考制度 綜合素質等成升學主要依據
本報訊(記者 劉見)近日,海南省教育廳下發文件,對該省已實施8年之久的現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簡稱“中考制度”)進行調整。
調整內容包括:一是在保持原有的考試和考查科目不變的基礎上,調整考試(考查)學科卷面分數。其中作為考試科目的語文、數學、英語每科滿分120分,政治、歷史、物理、化學每科滿分100分,體育科滿分40分,8個考試學科滿分共計800分。二是調整各學科成績等級劃分辦法。語文等學科考試(考查)成績劃分為6個等級。三是調整考試學科的成績呈現方式,以各考試學科等級和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考生的統一考試成績。四是調整考試學科成績的使用,各考試學科等級、原始分總分以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主要依據。各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初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
《中國教育報》2012年11月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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